死刑存廢問題之議~遭狗咬傷 竟要求飼主當場「處決」
政府偽善,自喊世界潮流,尊重生命,強迫民眾接受廢除死刑,
但自己確在動物收容所沒日沒夜的撲殺流浪動物.
每年撲殺萬條生命,也無所謂,不過是狗嘛,!法律說可以嘛!
請看看這則新聞:
遭狗咬傷 竟要求飼主當場「處決」
台北縣一名林姓男子飼養的土狗,上個月咬傷路人,沒想到對方要求他,當場「處決」這條狗,
否則就得付5萬元的精神賠償。林姓飼主認為要求太無理,拒絕和解,因此被對方控告過失傷害罪,
檢方也依法起訴,讓飼主覺得相當無奈。
看到陌生人靠近鐵工廠,土狗「屁屁」就開始狂吠示警,卻也因為太過盡責,害飼主吃上官司。
飼主妻子林太太:「第一就是要在他面前,把狗處決掉啊,第二就是賠他5萬元啊,我們傻掉了啊,不然怎麼辦。」
上個月有名朱姓男子經過這裡,牠就突然衝出鐵籠,咬傷對方左小腿,主人趕緊道歉並且要帶傷者就醫,
沒想到對方卻要求將狗「處以死刑」。林太太:「是很誇張啊,問題那也沒有辦法,要是你,有可能會他說處決狗就處決嗎?」
被咬傷的男子認為,土狗可能會再咬傷人,因此要求當場「執行死刑」,但他們無法接受這種無理的和解條件,
就遭對方控告涉嫌過失傷害,也被檢方依法起訴。
飼主說要不是因為愛狗,怎麼會把流浪土狗撿回家養?現在屁屁咬傷人就得以死謝罪,他們實在下不了手,
無可奈何也只能看之後法院如何判決。
政府的隨意撲殺流浪動物政策,自認為無所謂的同時,早己在民眾心中種下輕賤生命的因了,
只因被咬傷,就要求人當場執行死刑了, 請問對那些殺人的,民眾可能放過嗎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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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處決狗換和解 狗主被訴
被狗咬的朱某從事人力仲介,他承認的確要求狗主「處決」狗以交換和解,並保留狂犬病後遺症追訴權,
因他懷疑肇事狗常咬傷人,擔心還會有下一個被害人,求償5萬元只是要狗主負起責任,錢要捐慈善團體、非留為己用。
處決狗 = 錢捐慈善團體
這不如同政府的偽善政策嗎?! 隨意撲殺流浪動物的同時又高喊尊重生命廢除死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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